“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经考核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1.网上申请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公布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进行报名。申请时间:常年接受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2017年3月1日前将2017年招生章程中所要求的申请材料交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均真实、齐备,如材料缺失、伪造,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
3.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4.答辩考核
2017年3月10日前学校组织复审通过考生进行公开答辩考核。
(1)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就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核意见。考核通过的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导。申请人的报考导师及推荐人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2)申请人简要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专家组提问。每名申请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不少于6个。根据培养需要,专家组可对申请人的专业外语能力进行考核。
(3)答辩考核应公开进行,全程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
5.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017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