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校复试规则及实施办法,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部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
组 长:孙和义
副组长:蔡柏岩
成 员:马凤鸣、王朗玲、张 筠
秘 书:钱 镭、郑 伟
2.成立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 长:李世泽
副组长:张丽华
成 员:杨 彬、常立国
3.各招生学部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1)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部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备案。
(2)按本学部招生专业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对本学部复试教师进行培训。
(3)组织本学部复试的命题、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4)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4.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名(可由组员兼任或另配),复试环节中应有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记录员要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存备查,复试需全程录音录像。
各专业复试小组应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具体如下:①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②专业素养考核。③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及评卷工作。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