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召开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硕士复试工作调整办法。3月7-9日根据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订《2017年复试工作方案(草案)》并下发各学部。3月7-9日各学部根据《草案》起草本单位复试细则。3月17日公布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月17日各学部上报相关材料,包括学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学部复试工作细则。3月18日前各学部上报本单位复试通知。3月18-21日发布复试通知。3月18日至3月31日进行一志愿复试工作,同时进行第一轮校外调剂及复试工作。根据复试成绩随时发布拟录取通知。4月3日至4月21日拟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拟录取工作。4月22日至28日进行复试和录取收尾工作。本表所示时间为预计时间,如根据实际工作有所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关注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www.***/ZNXB/kyc/yj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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