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的监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00:38:00 解决时间:2018-03-27 22:22

满意答案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

1.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与违规的单位或当事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以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各学部需于复试前对复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重要事项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

5.各学部应及时向考生告知复试结果。

6.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7.违规处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实

行问责。

  ??????????? 2018-03-27 22:22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1.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与违规的单位或当事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以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2.各学部需于复试前对复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接受社(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1.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2.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与违规的单位或当事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以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各招生学部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3.各招生学部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部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1)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部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备案。(2)按本学部招生专业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对本学部复试教师进行培训。(3)组织本学部复试的命题、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4)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1.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研究生处招生工作电话:0451-86651592。学校监察审计处工作电话:0451-86646170。(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的监督
(四)复试工作的监督各学部要加强复试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在复试全过程应主动接受学校督察组的监督。(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原则
三、复试录取原则1.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原则上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年全国统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学科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食品工程(全日制)国际商务(全日制)2.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部应根据本部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1.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分专业(领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做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2、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为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发挥监督作用,学校成立由校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左长滨副组长:张丽华成员:杨彬迟广庆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张丽华兼任。监督电话:0451-8664(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