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文件精神,省内学生无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学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入学后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和近期2张1寸白底免冠照片交给学部辅导员老师,统一到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
2.报到时携带本人的“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材料袋”(即纸质档案)。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或中学统一邮寄的,请直接寄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6655180)。逾期未交“考生报考材料袋”者,视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3.党组织关系迁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迁至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7年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入学报到报到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