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做好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