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新生。
2.我校严格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及投档原则,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3.我校普通类各专业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按照录取程序,通过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5.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是: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低控制分数线,并获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的考生,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文化总分、语数外分排序)。
(2)编导专业、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合作办学)专业、编导(合作办学)专业、动画(合作办学)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体育类本科)低控制分数线,并获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体育类本科)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专业分、文化总分、语数外分排序)。
(3)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低控制分数线,并获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专业分、语数外分排序)。
2017年黄淮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