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请于11月8日前将所需材料(见招生简章)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确认。
2、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直至学历(位)证书。考生要如实填写往年考试违规作弊情况,处于作弊停考期的考生一律不得确认。
3、特别提醒: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
准考证由考生在2016年12月15日-25日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
准考证由考生在2016年12月15日-25日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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