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冈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监督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
举报电话:0713—8621623,E-mail:jiwei@***.cn。
研招办电话:0713-8833019,E-mail:yjszs@***.cn。
2、实行学校复试督察巡视制度。由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复试督察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招生领域)党总支书记为本招生领域督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督察工作。在复试过程中,校督察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领域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本领域硕士生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实行复议制度。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校纪委投诉和申诉。校纪委应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领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2017年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