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英语听力和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中学科教学·体育专业考生专业课考试由体育科学学院组织)。英语听力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基础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专业口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课程达到60分以上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总分。复试面试过程中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英语口语、“说课”(15分钟以内)、专业知识问答以及根据各招生领域特点设置的其他内容,由招生学院组织;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满分为100分。复试面试过程中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组织程序:
(1)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
(2)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
(3)面试专家组按考生抽取的面试序号逐一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回避。
(4)面试具体流程安排和有关要求由各招生学院自行决定,详细内容见各招生学院网页或公告栏中“复试实施细则”。
(三)“学科教学·体育”考生复试专业课术科考试内容和方式详见体育科学学院网上公布的实施细则。
(四)终录取成绩合成按照考生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为考生录取总分,即录取总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