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步:资料领取
考生到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行知楼二楼西侧206室)签到,并进行资格初审。
2.第二步:资格审查
考生到各自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交验材料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由招生学院留存(面试考核使用)。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