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6〕2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2.所有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录取细则
1.视觉传达设计、英语、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公共课和专业课都必须达到50分(含5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在公共课达到50分(含50分)、专业课达到75分(含75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公共课成绩×0.4+专业课成绩×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b/)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确认: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我校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三)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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