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合格考生,均需参加2017年高考,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该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填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2.录取说明
(1)高校专项计划及专业安排,均在生源地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中,以高考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与非高校专项计划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2017年合肥工业大学高校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