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在通过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要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等方面给出明确的评价意见,以此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学院领导小组、专家组、招生导师要对评价内容负责,考生要对提供材料负责,如有不实,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2017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