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间:2017年3月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到报考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复试成绩记入总成绩。
2、复试形式:面试。
3、录取说明:待全部成绩公布后,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或单项成绩、学科专业、报考导师等条件公布录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