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意向并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请于本学期第十六周(6月12-16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哈尔滨学院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附已修课程的成绩单。经所在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主办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录取。
2、辅修录取名单由主办学院汇总后,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由教务处负责通知学生及其所在学院。
3、获得审核通过的学生,于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到计划财务处缴纳辅修专业或双学位的学费。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关于普通高校双学位、辅修专业等收费审批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0〕65号)文件精神执行。
2017年哈尔滨学院辅修专业与双学位招生报名注册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