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451-84892021,
邮箱:hrbcuyjs@***;
哈尔滨商业大学纪检监察处:0451-84892037,
邮箱:hashangdajiwei@***;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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