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排名必须位于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理科考生前10%,否则视为无效。考生须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通知公告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X×10%Y×20%Z×70%
其中,X代表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Y代表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Z代表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山东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成绩按照A=100分、B=85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7)。
答案来源于: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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