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录取
(1)深圳校区各学科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与校本部同学科相同。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后总分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深圳校区报考考生后总分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为保证生源质量,复试录取时要有一定的淘汰率,招生指标未完成部分可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
(4)复试合格线、复试和录取结果由校本部各相关院(系)统一公布。
(5)深圳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由校本部相关学科给予配合支持。
2.调剂录取
(1)调剂条件
a.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b.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复试资格线,且满足调剂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c.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d.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e.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校内调剂程序
a.同院(系)或同学科内的调剂在校本部相关院系内组织完成。
b.跨院(系)调剂的方案由各学科提出申请后报校研招办对外公布。调剂方案的内容包括: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的学科、调剂申请条件及复试与录取办法。
c.跨院(系)调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b.***.cn,下同)进行报名。
d.报名结束后,深圳校区各学科确定满足调剂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后组织考生复试。
e.深圳校区各学科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复核后,报送校研招办进行审核,由深圳校区官网对外公布。
(3)从校外调剂程序
a.深圳校区各学科将调剂方案报送校研招办对外公布,同时也通过其他渠道发布校外调剂信息。
b.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考生可登录学校调剂系统进行预报名。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c.报名结束后,各学科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后组织考生复试。
d.各学科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复核后,报校研招办审核,由深圳校区官网对外公布。
e.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将视为无效。
4.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深圳校区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考生可按拟调剂学校要求,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