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录取
(1) 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 考生的后总分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后总分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
(3) 深圳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本部相关学科将给予协调配合。
(4) 预计3月14日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公布方式为:哈工大建筑学院网站 http://jzxy.***.cn、建筑馆一楼大厅。
2、调剂
当某学科合格生源不足时,可按二级学科相近原则,优先在院内各学科间调剂。院内调剂后仍需调剂的学科,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校内外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