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1、复试考生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笔试时间:3月11日8:30-11:30,时间为3个小时。
其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学硕士及设计学考生笔试时间为8:30—14:30,时间为6个小时。
●笔试地点:哈工大一校区 正心楼
具体考场分布将于3月10日16:00在哈工大建筑馆(西大直街66号)一楼大厅公布考场和名单。
●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图纸与图板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提供,考生需自己带绘图工具。
2、复试考生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8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业务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
●面试时间:预计3月11日下午至3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将于3月10日16:00在哈工大建筑馆(西大直街66号)一楼大厅公布。
●面试地点:将于3月10日16:00在哈工大建筑馆(西大直街66号)一楼大厅公布。
●面试内容: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需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2) 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考生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原件;
(3) 外语听说能力。考生可提供四、六级外语等级证书及能够说明外语能力的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原件;
(4) 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生可提供大学期间作品集等相关佐证材料;
(5) 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6) 特长与兴趣;
(7) 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8)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与人文素养等。
面试要求:
考生在面试前20分钟统一进入考试等候区候考。整个面试时间段内不准许外出及与已面试考生交流,面试后的考生不得再与未面试考生有信息交流,否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信设备,利用通信设备进行信息交流被视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面试资格,已面试考生则取消其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