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学术专长或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
(三)申请人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211工程”高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2.非“211工程”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近学科排名前50%以内(含50%)学科”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人,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全日制工程硕士各领域,可参照其对应工学门类下学术型专业对待。
(四)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的博士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的申请人可在2017年度第二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中进行申请(预计在2017年3月)。
2017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春季学期招生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