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普通考生复试成绩低要求要达到教育部制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即采用A类考生分数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45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为教育部A类考生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培养要求提出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人数确定原则。凡是合格生源(符合教育部低复试分数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一般为1:1.2以上,多复试人数=招生人数×复试录取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考虑到各专业情况不一样,同一招生单位不同招生专业可以有不同的复试比例,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的低分数线。
考虑到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同时填报并接受多所其他高校的复试,所以调剂复试比例可以适当扩大,但高一般不超过1:3。
(三)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根据复试比例,按报考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按照跟我校招生简章一同公布的《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按照预先公布的方案: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优先顺序1:1确定复试名单: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优先,理工科优先,专业学位优先、学科均衡优先(即复试名单尽可能平均分配在不同的学科门类或者一级学科中,并且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成绩优先。
2017年我校在各省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人数为:内蒙古5,黑龙江2,广西4,贵州4,云南2,西藏5,甘肃2,青海2,宁夏4,新疆6,新疆兵团3,其他省市3,共计42人。
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