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参与后续录取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在初审和考核期间,将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要求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学校评审的参考。
3、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其他合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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