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组织和统筹指导。
院系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单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