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本人于2017年3月9日-3月10日(8:30-11:00,13:00-16:00)将报考材料交到报考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处。
其中教育博士材料需要事先邮寄(12月12日前寄出),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研究生院104室),收件人为"潘老师",邮编200062,电话62235109。
报考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也需事先邮寄材料(12月10前寄出),邮寄地址: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收件人为"李老师",邮编:200241,电话54345170。
报考申请考核入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根据我校《2017年在部分院系所实行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招生博士研究生的办法》寄送材料。
为保证邮件投递和方便查询,邮寄材料时均请使用邮局邮政特快专递(EMS)。
所交材料应该至少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2)体检表。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6年9月1日起。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在境外取得的学位证书,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认证报告原件的扫描件通过电子信箱发送到我办(sdchu@yjsy.***.cn)并在邮件的主题处注明“博士报考境外证书”。由我办审核后再帮考生网上提交。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6)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7)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8)2名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0)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寄送上述材料至院系外,还另须将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11)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的六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12)报考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考生还必须写好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并需原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13)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工作经历中"具有相当成就"的相关证明材料。职称和行政职务证明文件,须有本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上述材料由研究生工作秘书转交报考导师,作为导师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判断的依据之一。
考生如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考试,我校不负责任。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交报考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