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3月31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2017年华东理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