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在外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
2017年华东理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