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在报考、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选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校研〔2014〕82号)。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
直接攻博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校研〔2014〕82号)。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选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校研〔2014〕82号)。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
直接攻博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校研〔2014〕82号)。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监督。
2、申诉渠道: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cn。
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13]36号(2013年6月修订))
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
查询网址:http://gschool.***.cn/laws%20of%20management/index.php
http://gschool.***.cn/recruit/news_detail.php?id=2004
附件: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查询网址:http://gschool.***.cn/laws%20of%20management/index.php
http://gschool.***.cn/recruit/news_detail.php?id=2004
附件: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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