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科(专业)特色确定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质的考核;
2.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学院,初审合格者还须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经审查符合学校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免考外语,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达到划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考核复试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3个部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为综合考核总成绩,即复试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
实行公开招考的学院,考生达到划定的分数线后参加复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30分,专业综合70分。
各学院复试可采取笔试、实验技能操作、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若采用面试形式,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各部分的考核过程应做详细记录,所有考核材料应妥善留存、备查;复试成绩由学院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2017年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内容及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