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厅发﹝2009﹞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9年5月25日公布施行。
职业(工种)名称:汽车维修工
(1)职业定义: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的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2)职业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职业编码:6-06-01-02
(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二)参照《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制图等9门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9年5月4日。
1.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制图教学大纲
2.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基础教学大纲
3. 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常识与钳工实训教学大纲
4.中等职业学校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教学大纲
(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确定和新颁布施行的汽车维修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2017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单招考试依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