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国标代码:14352
第九条 办学地点:鹤壁市职业教育园区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专业设置合理,管理科学规范,就业前景广阔。建院之初,学院就提出“一体三合”和“四双”的办学模式:“一体”即校企一体化,“三合”即资源整合、工学结合和产教融合,“四双”即学生双身份、教师双师型、教学双任务、基地双功能。学院紧紧围绕河南省和鹤壁市的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金属镁、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等支柱产业办学,并致力于打造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体制机制,致力于“校企深度融合、工学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始终坚持“教、学、做合一”,建立了“教室、车间合一”、“学生、学徒合一”、“做中学、做中教、做中考”的教学模式,逐步形成了“课证相融、训赛相通、教学相长”的实践教学机制,促进了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的稳步提高。
2017年鹤壁市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