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 1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 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 15 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4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 5A 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