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录取时,考生电子档案将投给所有填报院校,院校审核后上传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及拟退考生名单(不含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排序成绩及志愿确定考生的录取院校。
2017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19日8时-20日18时,办理免试考生录取备案;
4月21日8时至18时,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一志愿考生报考、体检和成绩信息,阅档审核;
4月22日12时前,院校上传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及拟退考生名单(不含专业),退档考生注明退档原因;
4月22日14时至23日12时,省教育考试院平行志愿录取;
4月23日14时至24日18时,院校下载、确定专业,调整专业计划后上传;
4月25日8时至25日12时,一志愿网上录审;
4月25日14时至17时,编制征集计划;
4月25日15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20时至26日16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4月27日9时至27日18时,院校下载二志愿考生报考、体检和成绩信息,阅档审核。
4月28日8时前,院校上传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及拟退考生名单(不含专业),退档考生注明原因;
4月28日8时至12时,省教育考试院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
4月28日14时至18时,院校二志愿下载、确定专业,调整专业计划后上传;
4月29日8时至17时,二志愿网上录审;
4月30日9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见附件3)。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有关录取信息于4月19日前上传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7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单独考试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