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简章
相关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报送招生简章。经教育厅审核备案后,2017年3月10日前将其电子稿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各院校简章和高职单招计划辑印成册于考生填报志愿前下发。院校要确保其电子稿与教育厅审核备案的完全一致,并对本校招生简章内容负责。
(二)招生计划
单招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单招计划总数,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在我省公布的考试类范围内制定单招分专业计划,并按照要求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招生计划由教育厅相关处室审核、院校签字盖章后向社会公布。
考虑到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高考考生考试内容不同,今年高职单招计划将普通高考单招计划和对口高考单招计划分开编列。
2017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单独考试简章与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