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并于3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交至报考院校。各报考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免试入学的考生也须于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相应的考试类并缴费。
2017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2类联考具体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