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应携带团组织介绍信、档案;党员应携带档案(组织部门封口,加盖公章)和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和接收。安徽省的党员新生,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所在学校的主管部门党委开具,抬头应为“淮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安徽省以外的党员新生应由区县或市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抬头为“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