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考科目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复核,自主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核。
(2)复核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