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录取规则,审批年度工作细则;校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研究生学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及其他日常工作。
2、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具体复试实施细则的制定。各学科成立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报考导师一般应参加本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两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等考查。本学科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
3、复试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要确保复试质量。复试要保证公平、公正。
4、各招生学院要强化并发挥复试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报考导师在博士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保障其履行对考生专业能力考查和学术水平评价等方面的职责。
5、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2017年河北联合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