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等。
2.研究生部负责检查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等相关材料。考生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备案: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3.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公共英语的听力和笔试、专业课的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笔试。主考和监考由研究生部选派正直、正派、原则性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同时,主、监考人员负责笔试现场考生身份的确认,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主考人员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4.各相关学院(所)成立若干个由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学科点负责人、硕士生导师组成的5人以上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人,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学科(学院、所)的面试工作。
5.研究生部负责对学院(所)主管领导的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各学院(所)主管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复试小组成员的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6.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准备面试使用的题签,设计好实践操作环节,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面试工作的具体方案,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试题的命制及评分标准的确定,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考生亲属不能作为招生复试录取小组成员。采取背对背打分的方式,根据面试内容逐项进行测试。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时,各学科复试小组在面试现场,必须重新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复试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7.对同等学力和专业跨度大的考生,必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其中同等学力笔试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9.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7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30%。
10.根据初、复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低分录取(一志愿考生单独排序)。
11.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马上公布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学科排名,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拟录取名单,同时领取调档函发放给复试合格并接受拟录取考生。
12.研究生部和学校纪检监察处对各学院的复试程序和内容,以及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公布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
举报和申诉部门及联系方式: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335-8069801,电子邮箱:yjsjbhevttc@***;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335-8058540,电子邮箱:jiwei8540@***。
2017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的组织、管理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