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以及免试考生成绩折算办法参照联考院校统一规定。
(2)按文化成绩(满分360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90分)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的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科目顺序由学校自行确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2017年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