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申诉人应在我校相关信息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学校纪检部门接待投诉电话:0310-8579030。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0-8579567。
研究生部
2017年3月30日
2017年河北工程大学博士生复试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