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好由本人亲自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户口底页),以免遗失。如请同学代领,须手写委托书。建议毕业生领取证件后,扫描或拍照,为相关证件预留电子版。
2、就业报到证是国有单位落实编制、转正定级,非国有单位任用干部,到公安部门(派出所)转户口,转毕业生档案的唯一凭证,也是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必备材料,请务必办理并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在两年择业期内必须在地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才能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进行补办,然后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打印新的报到证。
3、毕业生离校后请务必到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的单位报到,将户口迁移证交工作单位上当地户口,或亲自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上当地户口,或到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上当地户口,不可将户口迁移证留在手中,以免过期。
特别关注(非常重要!):在武汉市就业,但单位不接收户口的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离校后,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附: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
需提供的材料:
①《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市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②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和学历证明;
④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原件);
⑤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4、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原因需要改派的,需要以下材料:一是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无就业单位可免);二是原就业报到证;三是具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出具的接收函、调档函或签订的协议书;四是本人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持上述材料到校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研究生到行政楼636室办理)。
5、毕业时没有就业报到证的,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考上研究生(升学硕士、博士、博士后进站)的;二是不能正常毕业的(若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务必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业中心,研究生到行政楼636室办理派遣相关手续,否则将永远失去办理就业报到证的资格);三是定向委培生(注:如果定向委培生需要报到证,应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盖章)和招生录取时签章完备的定向委培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定向委培生的报到证单位名称与定向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一致,且与2016年12月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定向单位一致)。
6、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暑假期间办理改派时间安排:
本专科生:每周一至周五收取改派材料,次周一下午领取新的报到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662922,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研究生:6月29日、7月3日、7月6日和8月29日上午 8:00—11:00收取改派材料,下午就业办工作人员到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学院研究生秘书在提交改派材料的第二天下午即6月30日、7月4日、7月7日和8月30日下午5:00之前到行政楼636室领取报到证。
7、档案查询:
本专科生:毕业生可在8月—10月登陆湖北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查询档案邮寄EMS快递单号:网址:http://hubu.***/,追踪档案是否已经寄到单位,如未寄到请及时与学工处档案室联系,联系电话:88661525,联系人:李老师,办公地址:综合楼二楼213室。
研究生:登录http://gs.***.cn进入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学生端查询档案邮寄EMS快递单号,联系电话:88663203,联系人:张老师,办公地址:综合楼六楼636室。
湖北大学招生就业处
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2017年湖北大学毕业生离校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