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的考生下载填写《2017年湖北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思想政审表》,6月15日前寄送研招办。
2.录取通知书7月上旬发放。本校应届硕士生、通讯地址为本校校内的考生持本人证件到学院领取,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研招办邮寄。
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调档手续的非定向往届生、未签订定向协议的定向生,录取通知书暂缓发放。
3.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说明:
(1)组织关系转移:湖北省外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均为“湖北大学****学院”。
(2)户口迁移:自愿将户口迁入湖北大学的考生,迁往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湖北大学”。
4.邮寄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的考生,务必选择邮政速递(EMS)。
收件部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邮编430062
联系电话:027-88663060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2017年湖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手续办理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