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学生票)。
(二)新生报到时需持有“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在新生入学前向学校请假(0311-85273727),从报到之日起两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邮寄证明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须办理户口关系的新生“户口迁移证”应加盖当地户籍主管部门的“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一致,姓名、出生年月日不能涂改,若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户口专用章;身份证一栏,证号与其出生年月日要一致。没有办理身份证的请注明“未办身份证”字样,不要写“未领”、“未发”等字样。根据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内八区非农业户口的新生,不再迁移户口关系。
各校区迁移户口地址为:
警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河北传媒学院。
兴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河北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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