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四条报名条件按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的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贷款不超过8000元,同时学院还提供勤工助学等服务措施;
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8000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分三个等级;一等,35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500元/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5000元/年.生;
校内奖学金:为奖励成绩优异的学生而设立,一等奖1000元/年.生、二等奖800元/年.生、三等奖600元/年.生;
校内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1000元/年.生。
第十三条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编:550023
联系部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851--86867111、84129708
联系人:邓咏梅;Email:gzzyzsb@***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
2017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为普通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制三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