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于2017年3月10日前上
报普通高考听力数据,其他各类数据于2017年3月17日前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二)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不收取五年制和“3+2”转录的报名费,由各高职(专科)院校向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缴纳录取费,省招生考试院再按规定从录取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各市(州)招办。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高考补报名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