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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资格审核工作要求

2017年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6 12:04:00 解决时间:2018-03-2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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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要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的宣传工作,为随迁子女和家长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同时,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全力维护我市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二)审核完成后,各报名点须登录审核系统打印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在学校宣传栏公示一周,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及通过审核项目。市招考办汇总全市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后在广州招考网公布。

(三)对于报考材料不完整的随迁子女,各报名点应指引考生到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对于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应不予受理,并及时指引考生回原籍地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未通过本次报名资格审核且错过原籍地高考报名时间的随迁子女,各报名点应在2016年12月20日前将考生名单上报区招考办(汇总表见附件3),由市招考办汇总全市名单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考生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

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要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1.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要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1.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2. 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3. 需协调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

4. 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高考资格审核工作日程安排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联系人:柯丽娟,联系电话:83906836)  

点击下载:附件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联系人:柯丽娟,联系电话:83906836)  

点击下载:附件            

  ??????????? 2018-03-2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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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随迁子女在省内参加中考的审核。1.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市招考办进行网上审核。2.随迁子女在其他地市参加中考的,需在12月8日前向报名点提交中考成绩单原件,由报名点上传至审核系统(上传后原件退还考生),上级招考办将根据上传的信息录入审核结论。3.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需要进行此项审核。(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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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要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的宣传工作,为随迁子女和家长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同时,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全力维护我市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二)审核完成后,各报名点须登录审核系统打印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在学校宣传栏公示一周,公示信息须包括(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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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办法(一)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审核。各报名点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在省内稳定就业及合法住所的审核工作。各报名点应在2016年12月8日前根据随迁子女提交的材料在审核系统进行审核,将审核结论录入审核系统。完成此项审核后,学校须在随迁子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原件及时退还考生。(二)居住证和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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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可查阅《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见附件1)。(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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