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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总则

2017年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4 08:05: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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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715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大源北28号

邮政编码:51054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 2017-05-2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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