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715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大源北28号
邮政编码:51054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2017年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