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出示有效父母(含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拥有当年有效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村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残疾证》、《孤儿证》、《军人优抚证》等“九证之一”。注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所需证件,必须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并且在学校及各级政府审核材料时,该证是处于有效期内(入学当年12月31日前),否则是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②如未能提供以上九证提供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或者近一年低保金的银行流水单(具有“低保”标识)可先纳入免学费申报范围。由学生在当年12月30日前补交当年有效证明材料的,方可纳入“家庭经济困难”范围。
2017年广州市技师学院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类似问题答案